湖南灣田集團 張黎/文2013-09-16
“公司不是家!& ”;最近同事們常就此展開討論,這讓我感到很惶恐。我本人認為“公司是家或不是家& ”;都是偽命題。從物質的范疇來看,“公司& ”;與“家& ”;是兩種不同場所,一個是工作場所,一個是生活場所,兩者自然不能劃等號。然而,從精神范疇來講,“公司& ”;與“家& ”;一定是對立的嗎?
“家& ”;是每個人一想起就會感覺溫暖、安定以及幸福的地方,她需要呵護、信任、用心去經營,離“家& ”;遠走,總有一份牽掛,總有一絲情誼割舍不掉……作為企業人,公司是一個需要奮斗、充滿競爭以及注重結果的地方,要取得成績同樣不能缺少與同事之間良好的互動與協助,員工在離開公司之后,如果只有痛恨、厭惡與冷漠,那么這家公司又如何能成為百年企業?
對于企業家來說,要讓員工從內心中將自己的榮辱興衰與公司的發展緊密地聯系到一起(哪怕只是他在公司工作的這一段時間里),靠制度是無法達到這樣的效果的。我以為,必須要讓員工與企業間建立起一種精神契約,要講“感情& ”;。如果公司能讓員工一想起來就感到溫暖、幸福、被信任,覺得難以割舍,那么何愁員工不齊心協力、盡職盡責?而這時,“公司& ”;與“家& ”;又有什么區別呢?
公司領導應該把員工當家人看,努力營造和諧、溫暖的氛圍,給員工以信任,為員工提供強有力的支持;員工更應該把公司的事情當做自己的事情去做,盡心盡力、快樂工作!之前實業公司組織學習過《海底撈——你學不會》,也了解了河南“胖東來& ”;的奇跡,劉祖長董事長也曾在年會上講過當年灣田煤礦與地方勢力發生沖突時員工們自發保衛公司、捍衛“家園& ”;的感人情景。我認為,這些事例無不彰顯著“公司作為員工心靈的港灣& ”;所帶來的巨大能量!
我并不是說公司不應該有優勝劣汰,適者生存是顛古不破的真理。公司的第一要務是生存,不是做員工的保險箱。當外界環境變得惡劣時,公司必須做出一些調整,有一些員工可能不得不離開公司。正如我們也會離開父母、離開家鄉,到其他地方生活、工作,也許是自愿,也許是不得已,離開時總是痛苦的,但當我們想起“家& ”;的時候,心里仍舊感到溫暖、幸福,仍相信家中有人在注視著我們,在為我們祝福。
我希望,若干年后,當我回首在灣田的日子,我仍會感到“家& ”;一般的溫馨……